沙烈占佐汉在数年前撰写的一篇文章,再次被社交媒体疯传,相信是与最近发生学校副校长指示学生到厕所喝水及喝尿玩笑有关。


(八打灵再也24日讯)今年斋戒月再次引发“非穆斯林是否应避忌在穆斯林面前饮食”的课题,一篇3年前的文章也再次在社交媒体被疯传,提醒穆斯林对斋戒一事应抱有的态度。

这篇文章是由宪法律师沙烈占佐汉(Syahredzan Johan)所撰文,当时被刊登在网站LoyarBuruk,内容发人深省,贴切描述他对国内穆斯林的看法。

原文如下:

你在斋戒,太阳照在你身上,你的肚子在作响,你已经口干舌燥。当时只是下午12点半,还有很多个小时才开斋。突然一位非穆斯林出现在你眼前,他正在饮用你所喜欢的冰冷可乐,他看起来是多么地享受啊!你简直可以感觉到那个甜味加咖啡因的饮料—可乐进入你的喉咙。

因此你火大了,心想:“这个人怎么胆敢在你面前喝东西?他不知道在斋戒月期间要懂得尊重,不要在穆斯林面前疏解自己的口渴吗?他不知道这个国内大部分人民是穆斯林,所以应该尊重穆斯林?”

这是国内大部分穆斯林先入为主的思维。穆斯林占大部分,所以应该被尊重;马来穆斯林很敏感,不能被侵犯;马来穆斯林一定要免受伤害、迷惑以及其他不好的东西与阴谋,总之就是必须让穆斯林免受威胁。

最近,这种根深蒂固的思维被机会主义的政治人物所利用,后果是马来穆斯林变成越来越不懂得包容少数者的民族。

马来穆斯林有权阻止在他们的住宅区范围内建兴都庙;马来穆斯林有权限制其他人用什么名字来称呼造物主;马来穆斯林有权在马来居民大多数的地方禁止售卖酒类以及开设戏院。

每个周五,马来穆斯林有权将他们的私域(意指汽车)随意停放在任何地方,仿佛视整条街是他们的。马来穆斯林有权将他们的宗教布道内容,大声地传播至左邻右舍,即使是晚上时分。

首相必须是马来穆斯林,公务员也首选马来穆斯林,就连各政府机构也要是以马来机构自居,优先保护及确保马来人与穆斯林的前途与利益。

上述的权利也用于迫害及歧视少数的性别与宗教人士,因为他们声称宪法第3条阐明伊斯兰是官方宗教。因此,我们指女同性恋、双性恋、男同性恋及变性人(LGBT)不能享有宪法赋予的权利,只因为他们的性取向违反伊斯兰,但是我们却忘了其他伊斯兰所禁止的东西如赌博,在我国是合法的。

我们也可以自行通过伊斯兰裁决,决定充公与禁止他人的书本。最近联邦法院声明,必须不惜一切保护宗教的圣洁,但是为了“不惜一切”,难道连国家最高法律—宪法也要让步?

请让我说清楚,上面的都不是伊斯兰。这些只是我们用宗教之名,去歧视、迫害及公然漠视基本人权。因为我们觉得只有我们有权,所以我们觉得其他人不如我们。

我们可以允许这种侵犯,是因为我们是马来穆斯林,我们这样做才是真正的马来穆斯林,有权控制这个国家,因为我们觉得我们比其他国人高人一等。

老实说,没有法律,也没有宪法条文可以让我们这样做。宪法第3条文不能令大马成为伊斯兰国,第4条文更阐明宪法是这个国家至高无上的法律。

宪法第8条文赋予所有国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宪法第153条文没有赋予马来穆斯林法律特权,它只是保障马来人、沙巴与砂拉越土著在某些事情的权益。

因此,马来人占大多数又如何?我们必须明白什么是民主,如果这个国家是民主的,少数人的权利是与多数人一样的。这就是为何我们有宪法保护国人的自由,不让他们被大多数人的暴政所迫害。

我们已经把自己当成是泰国、菲律宾、缅甸及中国的少数穆斯林。我们害怕大马会像瑞士那样禁止尖塔或者像法国那般禁止罩袍,所以我们很喜欢提及宗教自由。

可是如果你们觉得其他国家的少数穆斯林应该获得大多数人的保护,为何在我们自己的国家却没有以相同的思维去保护少数的非穆斯林?为何其他人要得到我们认同后才可以享有他们的权利?

因此,当你不满某个人在你斋戒时喝水,请退后一步,想一想自己的宗教。放下你的特权思维去思考,难道因为你在斋戒,你周围的人都必须将食物及饮料都丢掉?

请记得伊斯兰灌输给你的教义,不是其他穆斯林告知你的看法。

轉載:人民郵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