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11日訊)會考“十優狀元”登上港姐冠軍寶座,美麗與智慧並重的最佳示範。23歲的麥明詩就是“人生勝利組”一員,劍橋法律系畢業卻不肯做律師,選擇踏上港姐舞台要別人看到她“能看”、“能講”連“表演都能”的才華,由她親自剖析“十優”港姐究竟如何煉成!

麥明詩1

我不是“人生勝利組”

麥明詩不認為自己是“人生勝利組”,起碼她在學校並非由小到大也考第一。她說:“之前我的成績只屬中游,不覺得自己有很強的好勝心,只是對自己要求很高。驅使我發奮的是小時候去過英國劍橋,覺得環境好靚很有氣質,朝向這個目標而努力。過程中有血有汗,中四、中五這兩年基本上沒有出過街,放學只留在家溫習。所有事都有取捨,雖然這兩年是辛苦無得去玩,只要懂得調節心理,苦中作樂吧!真正體驗到如少壯努力的話,老大就可以輕鬆一點,有多些選擇。”

參觀劍橋
成奮鬥目標

麥明詩很花心,要她數“我的志願”特別多,包括“我要做特首!”

“我真是想過從政,因當時很關心社會,對政治有興趣,很多議題都有自己想法。其實有很多工作可以幫人,但人始終只得一對手,如果在政策做到影響,所帶來的好處可能廣泛更多;從政是最直接達到目的方法。可能以前比較天真,長大後知道走這步要考慮性格是否合適,世事並不這麼簡單,自己能力可否做到呢?我真的無信心,要先想清楚。”

想清楚是否可從政

成功靠父幹?麥明詩說父母並非如外界報道給她悉心安排未來路向,笑言父母也捨不得花那麼多錢供她到英國讀書呢!

“當然他們很支持我,但始終是一個負擔,也不捨得個女去到這麼遠。所以我放假便會回港幫學生補習。爸媽教導我努力讀書,但他們只崇尚中庸之道,凡事沒必要去到那麼極端。只要找到一份正當職業,有能力養家,有時間陪他們已很開心。媽咪會以正面方法鼓勵我發奮向上,但她不是怪獸媽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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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法律決定不做律師

在英國5年學生生涯,麥明詩升讀大學修法律系才體驗到真正辛苦與壓力。

“那裡的人真的好厲害,我記性普通也知道不是這個材料,不會逼自己和他們爭,只想做好本份讓天賦能力展現出來。”

辛苦取得法律學位後她選擇了參選港姐,原來她立定志向不要做律師。

“若果不參加港姐,我也決定不會做律師這行業。主要覺得性格不適合,做律師要好小心,但我比較粗心大意。我考慮過做記者,做了幾個月港聞專題,但犧牲好大,奔波勞碌人工低兼每日很夜才收工。有人提議我去做新聞主播或做OL,我也考慮過。其實我仍在探索當中,參選港姐不是小時候夢想,只是別人給予我這個靈感。我想過只有選港姐才可展現我看得、講得又可以表演的才能。我個人沒特別叻,就是勝在平均,所以覺得自己好適合做港姐。”

參選港姐路途絕對艱辛,自認固執的麥明詩也壓力特別大,先後爆哭3次。

“初參選未入圍已被人認得出,在網上被留言洗版,有些猜測令我委屈但有口難言,在家忍不住哭了。第2次是入圍後被傳媒關注,因經驗不足衝動講錯話,我對自己失望而哭了。第3次是因為緋聞,傳我跟跳舞老師麥秋城,真的無厘頭,我連他的電話號碼也沒有!我在想自己做錯了甚麼?無助又感覺任人魚肉,所以又哭了。這是壓力紓緩,不懂得哭才慘,現在已適應了,朋友安慰我當笑話去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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慣性被指走光?

穿泳衣被發現走光時沒有哭?她苦笑說:“那麼好幫我打了格子,即是甚麼也看不到啦!都會不開心,但這是意外,不是詆譭我人格。選華姐要穿泳衣都好擔心,就算做足工夫,不明白為何做極都被人說,應該是慣性的。”

視陳凱琳學習對象

未來有機會拍劇,難免被外界將她跟師姐陳凱琳比較。麥明詩不怕比較,因對方是自己的學習對象,她關注師姐們的Ig呢!

“我覺得陳凱琳有種很努力不懈的精神,比我更甚。無論多累都可以精力充沛用樂觀心態去面對。我也有關注蔡思貝,看她們當年是怎樣處理事情,見到她們那麼完美都一樣有很多不好的留言,這就不是我有問題,而是社會就是這樣。記得陳凱琳參選時稱想成為一個成功的藝人,目標好明確,但我還未有決定。現在對我而言只是一個探索歷程,沒有一個特定方向,隨遇而安,看看是否適合自己,是有長遠的方向見步行步,條條大路通羅馬,我沒有話一定要行那條路。”(香港明報)

新闻来源:星洲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