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不觉,又来到了12月,距离农历新年还有大约两个月的时间,打工一族此刻的期待肯定是希望可以拿到丰厚的年终花红,过个大肥年!不过,相信也有不少打工一族听说过“年底双薪”,即公司会发给员工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花红。
但你知不知道,这其实不是花红,而是你的第13个月工资。为什么这么说呢?据新加坡《海峡时报评论》网指出,这是因为每个月份的天数都不同。
“每个月份应该是四个星期,或刚好28天,就像是二月份这样。”
所以,每个月超出28天的天数如下:
这也意味着,除了二月份,每个月都会多出个两、三天。把所有月份超出的天数总和,一年内就一共多出了29天。
“所以,若是你的老板不愿意给你第13个月的工资,或是‘骗’你说这是年终花红,这意味着你的一个月加一天的工资就被老板‘拿’走了。”
而根据我国的劳工法令,正常的工作时数,每天是不能超过8小时或每星期48小时,超过的全都是属于超时工作。
“因此,第13个月工资并不是花红,而是你超时所应得的工资。”
与此同时,在佳礼论坛上,也有网友losterking询问说,如果他在12月初递交辞职信(公司规定离职通知期是三个月的书面通知),并在明年三月初才离开公司的情况下,还能不能在12月底拿到“第13个月工资”? 有人说,即然说明要做到明年三月才能离开公司,合理的老板应该都会发这“第13个月工资”,不过最终权利在公司,可以选择给或不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