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知 10 Jun 2015 【管你转载还是讲错】 网路上你“写”了小心像他们一样的被警察抓!亂發表是要付出代价的! 作者: Viralcham编辑部 正当大家还在为神山大地震中的死伤者哀悼之际,却有帮不上忙的人,尽说风凉话,甚至是发表嘲讽沙巴人的言论! 不过,因为一时之快而胡乱说话,是要付出代价的! 一名22岁的公务员在沙巴地震后,在脸书上发表嘲讽沙巴人的言论而遭警方逮捕。 (网络图片) “只有在发生地震后,州(政府)才行动,州的標准就是这样,是大马拥有最多酒吧、夜间娱乐场所的地方。现在动摇了,上苍已经动怒了。为何现在才感到害怕?”。 男子过后因为这番煽动性的言论而遭警方逮捕,被问话长达2小时才获得释放。 (图:面子书) 获得释放后,男子在面子书上做出道歉。他声称自己只是从微信上转载别人的言论,要求社会大众,包括沙巴人能够原谅他。他已经对自己的言论感到后悔。 不过,道歉有用的话,警察要来干嘛呢?警方已经表示,将援引多媒体及通讯法令233条文调查此案。男子现在还真是后悔莫及! 类似于这样祸从口出的例子,还有很多! 黄明志国歌事件 (网络图片) 2007年,黄明志引用一些粗俗字眼改编国歌,被指对作为国家标志的国歌不敬,一度被当局警告将褫夺大马公民权,后来在其父向马华求助,并做出道歉后,才平息这场风波。 性爱二人组“开斋节肉骨茶”风波 (网络图片) 2013年开斋节,陈杰毅与李美玲上载邀请马来人吃肉骨茶的照片,被控“制造宗教仇恨情绪”,两人一共面对三项控狀。案情还未审结,陈杰毅就独自逃亡美国。目前上诉庭已经撤销其中一项控状,但两人还是面对另两项控状,包括触犯《1948年煽动法令》第4(1)(c)条文及2002年电影检验法令第5(1)条文。 社运分子侮辱君主立宪制 社运分子阿里阿都加里尔发表冒犯柔佛王室的言论,而被控8项煽动罪名。他声称留在大马并不安全。过后仿效陈杰毅逃亡,前往瑞典寻求庇护。 工地管工面子书侮辱穆斯林监禁1年 (图:光华日报) 2014年,当时36岁的周文辉因为在面子书上使用肉骨茶等字眼侮辱穆斯林开斋节,因此被控抵触1998年多媒体和通讯法令,过后认罪被判入狱一年。 根据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一个人若在清醒的情况下使用网络设施或网络服务,发表任何的意见、诉求、建议或其他淫秽、不雅、虚假、威胁或具攻击的意思,意图骚扰、辱骂、威胁或干涉其他人;一旦被控罪成,可被判监禁1年,或者罚款5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所以各位,网络自由度虽然比较宽广,但不管是自己发表言论,还是转载别人的话语,还是要小心三思,免得招来官非! 【佳礼记者廖于绯 整理报道】 轉載原文網址在這裡 》http://cforum.cari.com.my/portal.php?mod=view&aid=6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