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F还可缴付每月房贷!提高购屋能力!

上次说到“如何使用雇员公积金(EPF)来购买房屋?”

其实除了购房,公积金会员也可选择将第二户头的资金,用作摊还每个月的房贷分期付款。

会员可以申请提款摊还每个月的房贷分期供款,将公积金第二户头里的钱直接还给银行,或直接汇入你的银行户头。

一旦设立这项自动提款便利,你就必须使用这项服务至少1年,一年后若你不想再沿用同一方式,可填写“申请取消提款表格”,取消每月分期付款计划。

有意申请者,必须在申请时呈交最新的房屋贷款余额表。

另一方面,公积金第二户头的资金,也可以成为购房者的收入证明,借此提高购屋能力。

这个提领制度对于想要申请比本身所符合的更高贷款额的会员非常有用,你可以向EPF申请将第二户头里的部分资金转至“弹性房贷提款户头” (Flexible Housing Withdrawal Account)。弹性房贷提款户里的资金在公积金局的管辖下还是属于会员的,并不会缴交予银行,而是会继续赚取公积金局的利息和分红。

每个月固定转进这特别的户头的资金可以当做是申请者的收入,从而能让申请者获得更高的贷款额来购买或兴建房屋。

除了每月固定转账之外,你也可以申请从第二户头里的存款一次过转账一大笔资金进这弹性房贷提款户头。

所有申请条规与细则以及需提呈的文件,皆可在公积金局网站内查询。(點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