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人過世可以到政府機構提供的死亡撫恤金, 有需要記得分享出去!

 
 

生離死別是件很悲傷的事情,而且處理去世親人的生後事也得需要一些資金援助。其實馬來西亞很多機構的會員都可以享有這些援助或撫恤金,記得分享給親人朋友們啦。

1. 公積金撫恤金

a. 55歲之前去世的公積金局會員的家屬,可以在6個月內申請RM2500的撫恤金

b. 有關會員在其公積金局戶頭內必須還有存款

c. 撫恤金是一次性分發

 

 

2. 大馬社會保險機構(PERKESO/SOCSO)

a. 因工傷而去世或在領取殘疾救濟金期間去世的會員,為其辦理葬禮者,可以獲得殮葬費補助或1千500令吉補助金,視何者為低。

b. 根據當局規定的優先順序,優先可獲得殮葬費依序是死者遺孀,如果多過一名則平均分配,依序為鰥夫、長男、長女、父母,父母皆健在則可均分。

c. 如果沒有符合上述資格的家屬,殮葬費則交由負責安排葬禮的人士,數額限於1千500令吉和實際開銷,須以收據為證。

d. 因工傷而去世的會員家屬可獲得賠償,以去世者的薪資計算,每天可獲最低30令吉(2014年1月1日生效),最高88令吉50仙。

 

 
 

 

3. 一馬人民援助金(BR1M 2016)撫恤金(Skim Khairat Kematian)

a. 所有一馬人民援助金的受益者(家庭組),如果不幸於今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去世,其已經登記資料的家屬可獲得1千令吉撫恤金。

 

4. 檳州政府

a. 已經登記的樂齡人士在2010年3月8日後去世,其家屬可獲得1千令吉的撫恤金。

 

5. 雪州政府

a. 雪州政府推出「樂齡人士基金」,凡是在1974年前,聯邦直轄區還未成立以前出生,或是在雪州出生、或居住至少15年、60歲以上的樂齡人士,或殘障人士,可註冊成為會員,會員去世後,已經在州議員服務中心登記的家屬可獲得2千500令吉撫恤金。

b. 雪州政府設立「雪州初生嬰兒基金」(TAWAS),一旦會員在年滿18歲之前去世,其家屬可獲得1千500令吉。

 

 

6. 公務員

a. 於2010年10月15日或之後去世的退休公務員,包括中央政府、州政府、法定機構、地方政府和公積金計劃下退休者,但不包括領取終身衍生退休金(derivative pension)的人士,其家屬可申請3千令吉殮葬費。

b. 如果有任何超額支付的退休金,殮葬費數額胥視多付的退休金而定。

c. 申請者優先順序為配偶、子女、父母、負責舉行葬禮的家屬或其他人(需附上宣誓書)。

 

来源:honey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