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艺人周杰伦遭控在中国浙江拍摄“天涯过客”MV时,竟然白吃白喝,西塘烟雨江南宾馆为此提告,嘉善县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不过,周杰伦方面则称,是宾馆违反保密协定在先,要求免去费用。

中央社综合中国媒体报导,周杰伦团队去年11月到嘉兴西塘景区拍摄中国风音乐录影带(MV)“天涯过客”。

他当时到西塘拍摄MV的消息在网络走漏后,立即引发热潮,无数粉丝蜂拥而至,把地方不大的西塘古镇挤得水泄不通。

报导引述嘉善县人民法院的消息说,周杰伦、作词人方文山及工作人员当时下榻嘉善西塘烟雨江南宾馆,却没有付钱,宾馆将MV拍摄单位北京方道文山流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告上法院,索讨食宿费共计9万8000元人民币(约5万6888令吉)。

宾馆的诉状写着,周杰伦、方文山去年11月26日至28日期间在西塘拍摄MV,离去时却藉口拒绝支付相关住宿、餐饮等费用。为此,双方多次交涉,去年12月更以律师函向被告催讨款项未果。

律师:酒店违约在先

不过,周杰伦方面委任律师却指,“宾馆泄露艺人隐私,因此拒付房费。”律师函说,酒店没有保护好周杰伦、方文山的入住和行程讯息,工作人员擅自在微博等平台上大肆公开,导致拍摄时间延长,费用增加。

据此,北京方道文山流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提出了4点要求:免去工作人员在西塘景区拍摄期间所有费用;立即协调删除相关泄露隐私的讯息;承担公司为此事所支付的公证费等费用;向公司公开发函致歉。

律师表示,“入住前和酒店签了保密约定,但酒店工作人员提前透露周杰伦行踪,导致拍摄时很多人围观,他们也没法好好休息,最后拍摄周期延长、效果不好、成本增加,所以才一直拖着酒店的钱。”

原文:人民邮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