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1日讯)很多人不知道,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因个人原因导致交通阻塞将会受罚,昨天就有一辆法拉利因此中招,成为网络热话!

根据吉隆坡市区交通(Trafik KL)面子书专页,一辆蓝色法拉利昨天在苏丹依斯干达大道(前称马哈美鲁大道Lebuhraya Mahameru),因汽油告竭无法发动,停靠在路上,引起交通堵塞。

该公路是首都的交通咽喉,交通繁忙,即使是一辆汽车慢行也会引发骨牌效应而阻塞,但这辆鲜蓝拉风的法拉利却因没油而“停车公路”,交通瘫痪的情况可想而知。

来自加影的法拉利车主哈菲兹因此触犯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即因个人因素导致公共道路交通堵塞而影响其他道路使用者,被一名在该段道路上巡逻的交警开出罚单。

罚单还列出另两项犯规事项,分别是车头车牌号码不符注册规定,而后车牌也不符合规范。

陆路交通局其实已设有严格的车牌格式规定,即不允许标新立异、东歪西倒等的装饰字样来挂车牌。

lim

原文:人民邮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