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雲林縣一名拾荒男子(56歲)與妻子生下3個女兒,男子竟把狼爪伸到女兒身上,自2008年起至2014年期間,猥褻、性侵這3名女兒,地方法院日前以一罪一罰合計共判狼父2350年,應執行最高刑度30年。
這名狼父2008年起,威脅當年僅9歲、就讀小學三年級的長女幫他自慰,還猥褻女兒胸部與下體,並在長女小學五年級時性侵她,次數合計多達213次,平均一周約1到2次。從2012年起,他竟用同樣先猥褻再性侵方式,對讀小學四年級的二女兒性侵達86次。2013年,他再對年僅8歲的最小女兒進行猥褻並性侵,3個女兒合計共被性侵猥褻達306次。
直到2014年11月間,二女兒不堪長期被自己的父親揉躝摧殘,把實情告訴老師,狼父的罪行才被揭露。檢察官在被告家搜出大批色情光盤和大批安全套。
来源:chinap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