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歲中國女郎三更半夜走在大街上,當街遭26歲男子攔截和強暴,男子涉嫌在20分鐘內三度霸王硬上弓!

新加坡《聯合晚報》報導,這起強姦案發生在2013年2月9日凌晨3時15分至3時35分之間,地點在靠近羅撥申碼頭的馬丁路一帶。

男子林俊明(譯音)面對8項控狀,其中3項控狀指他在事發時間內,每隔10分鐘在路邊的3個不同地點,強暴受害女子。

這3個地點在同一路段,距離約200公尺。

■被告涉嫌在里峇峇利弄,第3次強姦受害者。
■被告涉嫌在里峇峇利弄,第3次強姦受害者。

被告涉嫌先在馬丁路的Watermark公寓前強暴女子,接著在100號羅撥申碼頭前二度霸王硬上弓,最後在里峇峇利弄第3次侵犯女子。

受害人來自中國,案發時持工作准證到新加坡從事表演工作。

被告也面對3項性侵罪和一項非禮罪,指他用手指性侵女子、與她口交,以及騎在她身上,強行捉住和親吻她的胸部。

另外,被告也被控擁有色情片的罪名。

被告是一名無業漢,目前30歲的他不認罪,案件週二早在高庭開審,被告辯稱,不記得自己當晚做過什麼。

受害人在庭上講述自己在大街上,遭被告攔截和強暴的過程。為保護受害人,法官諭令清堂,讓受害人閉門供證。

控方也將傳召本案的目擊者供證。根據控方的開庭陳詞,案發時,一名女公眾目睹一名華族男子騎在受害人身上,後者一直在哭,她見狀後馬上報警。

控方掌握了一系列證據,包括在第一個強暴地點的草叢邊,找到受害人的內褲。控方指出,內褲上有一條長達23.5公分的裂縫。

■被告在100號羅撥申碼頭前第2度對受害者霸王硬上弓。
■被告在100號羅撥申碼頭前第2度對受害者霸王硬上弓。

其他證據包括:
受害人的胸罩上有被告的DNA;
被告的底褲、上衣、牛仔褲有受害人的血跡;
受害人的裙子有自己的血跡;
受害人與被告的衣服有泥土痕跡。

資料來源:新加坡《聯合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