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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2日讯 )人力资源部长拿督斯里里察烈指出,2016年最低薪金制將7月1日正式生效,所有雇主都必须执行,即西马的最低薪金將从现有的每月900令吉增至1000令吉,东马则从800令吉增至920令吉。

里察烈今日发文告称,最低薪金制涵盖所有私人界的员工,除了家庭佣人以外。家庭佣人仍属於2012年最低薪资制范围。

他说,政府已经审视了国家薪金咨讯理事会的所有建议,並採取平衡方式,考虑到雇主和僱员双方的利益。

里察烈指出,根据2016年最低薪金制,西马的最低工资標准为每月1000令吉,或是每小时4.81令吉。沙巴、砂拉越及纳闽岛则是每月920令吉,或每小时4.42令吉。

他说,每日计算的最低工资標准受制於工作小时,西马是每週最多48小时。在西马,每週工作6天,每天的最低工资標是38.46令吉;一周工作5天为每天46.15令吉;一周工作4天为每天57.69令吉。

至於沙巴、砂拉越、纳闽岛,每週工作6天的每天最低工资是35.38令吉;每週工作5天为每天42.46令吉;每週工作4天为每天53.04令吉。

里察烈说,公司给予的工资支付形式,包括固定薪水、数量计算、交通费用、佣金,在西马每月工资不得少於1000令吉,东马不得少於920令吉。

在此期间,他称,2012年最低薪金制允许试用期僱员申请延迟执行、薪酬调整谈判、降低最低薪资,但这些条文並没有列在2016年最低薪金指令內,

「今年7月1日开始,仍处于试用期的僱员,不被允许降低最低薪金。」

里察烈说,政府希望通过最低薪金制来改善国民收入,刺激经济,以在2020年成为高收入国。

有关2016年最低薪金制的详细內容,可在人力资源部网站上查阅,网址为www.mohr.gov.my.

来源:东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