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有一个建议:如果你想要去度假,又想在旅游方面省一点钱,那4月1日之前去吧!(或许现在剩下的时间不多了)
今天我们就来探讨”GST消费税如何影响旅游花费“这个话题吧!
旅行中最大的开支莫过于交通,住宿与餐饮。在本地旅行的话,无论本地或国外游客,都需要缴付GST(被豁免或零税率除外)。
马来西亚皇家海关公布的指南(http://gst.customs.gov.my/en),阐述了在旅游行业中有那些服务被征收GST。
国内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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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马来西亚境内旅游及消费,如国内航班,入境旅行团(国外游客来马的旅行团),酒店住宿,酒店预订费,导游服务及入门票,将须缴付6%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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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售票服务费,机场税,乘客服务费,旅游保险,也须缴付6%的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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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须缴付消费税的服务包括机场德士,机场豪华轿德士(limousine),包租巴士/车和自驾车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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豁免GST的服务:公共交通工具如德士、巴士及电动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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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来自国內免税区如刁曼岛、纳闽及浮罗交怡,物品价值超过500令吉须缴付6%消费税。
国外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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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航班(包括在马来西亚转机)和出境旅游配套的游客将不会被征收消费税,因为这属于境外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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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订购机票的服务费,机场税,旅客服务费,旅游保险和国际旅游的保险安排须缴付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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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签证与签证费将被征收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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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少过72小时,购物总值如超过 RM400,超额的部分(包括纪念品和礼物)都需要缴付6% 的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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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其中获豁免的物品有:不超过 1 公升酒、200 支香烟、3 件新服饰、1 双新鞋子、1 个移动式电子或电池用器、RM75 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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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国内旅游,消费税的计算比较直接容易明白。
国内许多餐馆与酒店一直都有收取10%的服务费,和6%的政府服务费。在新的制度下,同一家餐馆或酒店的价格也会稍微提高。
例子:
2015年4月1日之前:消费RM100,服务费为RM10,政府服务税为RM6,总额为RM116。
2015年4月1日之后:消费RM100,服务费为RM10,消费税为RM110 x 6% = RM6.6,总额为RM116.6。
而到国外旅行的计算则会出现混乱的现象,因为旅游配套分别有标准税率和零税率。
举例来说,一个到伦敦的旅游配套的价格为零税率,但其配套的服务费,佣金,机场税和乘客服务费等费用将会被加上GST。
看来消费税为旅游业带来了不小的冲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