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大闹茨厂街并当众脱衣露胸的醉娃佩萨娜艾薇儿,今日被推事勒令接受1个月心理评估。
据人民邮报报导,推事诺阿米娜珠今日依刑事程序法典342条文(被告被疑为心智不健全人士时的程序),谕令被告佩萨娜艾薇儿必须在幸福医院,接受精神评估治疗和观察一個月。
诺阿米娜珠表示,若被告在周五结束前未转院至幸福医院,推事庭将没收被告的保释金,同时也会发出逮捕令。 被告在幸福医院接受长达一个月的观察后,有关医院将会发出一份精神评估报告,而案件将会在7月2日重新过堂。 案件原定今早在吉隆坡大使路法庭过堂,但被告今早无故缺席,诺阿米娜图谕令被告今午需出庭。
■被告今早缺庭
《星报》报导被告的代表律师诺依占诺丁指出,其当事人因为身体不舒服才会缺席。他也向推事庭提交一封由双溪毛糯医院的医生所发出的信函,指明其当事人自5月5日已接受持续性精神治疗。
但被告自周四已暂时出院,目前居住在其兄长位于哥打白沙罗的住家。 阿米娜图表示,被告不但在未经法庭许可下缺席,而且被告在案件过堂前一天已出院,却没有在今日提交医疗证明文件。
■被告大闹茨厂街前有嗑药
来自沙巴、现年32岁的被告佩萨娜艾薇儿于4月28日面控时不认罪,她在被控及扣留在加影监狱8天后,于5月5日以7000令吉保释金,以及其胞弟担保下,获推事庭批准保外候审。
也就是在5月5日当天,被告的亲戚将她带往双溪毛糯医院接受精神评估治疗。有报导指,被告也曾在亚庇的一家精神疾病医院接受住院治疗。 根据控状,被告是因而牴触刑事法典第294(a)条文,即在公共场合作出任何骚扰他人之猥褻动作而被提控,一旦罪成,其可被判监禁3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佩萨娜艾薇儿的“来头”可不小,曾是美姐出身的她,目前在一间SPA任职,也是一名兼职模特儿。 被告于4月23日下午3时左右,大闹茨厂街并当中脱掉上衣和内衣,引起舆论哗然。
被告裸露上半身的短片在社交媒体上疯传,被告被指在一家著名中餐馆喝酒后只付一半的钱即离开,被餐馆业主的女儿逮住,双方在大街上对峙,被告竟突然失控脱去上衣袒露双乳,态度嚣张坚称自己有付钱,之后悻悻然离开,但围观的民众将闹剧拍下后上传至社交媒体,引起网民疯传。 警方展开调查后于本月25日将她逮捕,并发现其尿液检验呈阳性反应,证实曾吸食冰毒。警方指出,被告对于在茨厂街大吵大闹,毫无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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