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管制令期间(3月18日至3月31日),员工究竟是有薪或无薪,老板到底可以要求员工怎么做?相信很多人很好奇这个问题。
对此,人力资源部再次发文告,解释行动管制令期间的Q&A~ (滑下去有中文翻译哟!)
据文告及报章指出,人力资源部强调,行动管制令期间雇员需要支付雇员全额工资,必须根据最新报价、服务合同、加薪函中,雇主和雇员之间商定的工资标准,向日薪工人支付工资。
根据1988年传染病防范与管制法令下的2020年传染疾病防范与管制条规(疫区举措),在基本服务领域的雇员必需上班。
不过,雇主必须将需要上班的雇员人数减少至最低比例,或正常比例的50%,必须确保员工的行动受到限制,雇主必须提供温度计,测量每日体温,也需要提供洗手液,并进行卫生清洁工作。
员工则必须遵守卫生部不时发布的新冠肺炎预防程序,公司也必须实施了远离社群的最佳行动准则。
若是非基本服务领域的雇主,仍然运作并指示雇员在公司上班,则可以报警处理。
值得留意的是,如果雇主从事的领域被列入基本服务,但是员工拒绝在行动管制令期间工作,雇主则不需付薪给员工。
人力资源部表示,如果情况适合,雇主可要求员工在家上班,而且必需支付员工薪金和相关津贴。
人力资源部强调,雇主不可以强迫员工使用年假或无薪假,因为这已在传染病防范与管制法令下发出指令。
对于政府宣布的无薪假期600令吉奖掖,人力资源部指出,该奖掖的不是用在限制令期间,因为符合资格的最低期限是1个月。
▼文告▼
▼中文翻译▼
人力资源部有关行动管制令的常见问答集
1.如果公司强迫我在2020年3月18日至31日工作,我需要怎么做?
答:根据1988年传染病预防和控制法令(342法令)下的2020年防范及抑制传染病条例,在重要服务单位下工作的员工,都必须工作。
公司必须采取的举措:
◆员工数量减至最低,即最少50%。
◆确保有关员工的行动受限。
◆准备体温测量器以及每天替员工测量体温。
◆员工必须遵守据卫生部发布的新冠肺炎防疫举措。
◆公司必须准备搓手液。
◆公司应该保持清洁和卫生。
◆公司应该确保执行社交距离。
2.公司是否有义务在这期间支付全额新水给员工?
答:对,公司有义务支付全额新水。至于日薪员工,公司必须支付双方之前已经协议好的薪金;不固定受聘者,则是支付不低于最低薪金的日薪。
3.若公司不愿意在这期间支付薪水,我可以采取什么行动?
答:员工可以透过人力局电邮,或在行动管制令结束后,前往人力局进行投报;无论如何,调查会在管制令结束后才展开。
4.我作为公司老板,需不需要在这期间支付薪水?
答:是,公司有义务在这期间支付薪水,因为服务合约还在持续。
5.若员工并不隶属1955年劳工法令、沙巴劳工法及砂拉越劳工法内,公司是否必须支付员工薪水?
答:是,公司有义务支付薪水。因为这件事已经阐明在双方的服务合约内。
6.公司是否能在这期间强迫员工使用年假或无薪假?
答:不能。因为政府是根据1988年传染病预防和控制法令(342法令),设立行动管制令。
7.我是否有资格取得政府公布的600令吉援助金,以取代公司在这期间应该给的薪金?
答:600令吉援助金并不适用在这期间,因为符合资格的最低限度是1个月。
8.一旦公司被列入重要服务,若员工不愿意在这期间工作,雇主是否需要支付员工薪水?
答:不必支付员工薪水。
9.公司能不能要求员工在家办公?
答:可以,若职业合适及可以在家办公。
10.如果员工在家办公,雇主是否需要支付薪水和津贴?
答:是。必须支付员工薪水和津贴。
11.如果公司违反行动管制令,是否一项错误?
是。这是隶属2020年防范及抑制传染病条例下的刑事罪,可被判最高1000令吉或6个月监禁,或两者兼施。
总的来说,人力资源部指出,在行动管制令期间,公司必须支付员工全额薪水,以及不能强迫员工使用年假或无薪假。
人资部发文告指出,一旦公司不愿在相关期间支付新水,员工可以在管制令结束后,前往人力局投报,或电邮至[email protected] (西马)、[email protected] (沙巴)和 [email protected](砂拉越)。
有疑问也可致电03-88892359、88862409或88903404。
唯该部指出,将在行动管制令结束后,才会展开相关调查。
基本上所有关于薪水的问题,他们都解答了,这下大家知道自己的权利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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