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会员付不起一笔庞大的医药费可从申请提款公积金第二户口来减轻医药负担~
公积金第一户口和第二户口
马来西亚的公积金可分为第一户口和第二户口。第一户口占存款的70%的户口;而第二户口占存款的30%。
- 第一户口只能在55岁后提出来
- 第二户口可用来买房子、教育费用及医药费用
医药费用用途
当会员自身或是需负担家人的一笔费用来缴付医药费或需购买医药器材,会员就可申请提款公积金第二户口的存款来减轻负担。公积金局会查看会员的申请状态来决定申请是否批准。
申请条件
- 大马公民
- 非大马公民(定居、在1998年之前成为大马公积金会员)
- 年龄没有超过55岁
- 第二户口内还有存款
医药提款条件
- 家人医药
· 配偶
· 亲生孩子
· 领养孩子
· 父母
· 兄弟姐妹 - 公积金认可的医药费用
- 拥有医药器材及费用的证明信件
- 会员也可与其他的会员共同承担相关医药费
- 会员可决定提款的金额
提款金额
- 可提出第二户口全部的存款或实际医药费用
- 若有雇主承担部分费用,会员只可以提出剩余的医药费金额
申请方法
- 携带相关的证件到附近的KWSP处理
- 邮寄相关证件和表格到KWSP处理
所需文件
- KSWP 9D(AHL)表格
- 会员身份证的副本
- 银行存折或statement的影印本
- 医药证明相关信件
- 病患的身份证副本
如果会员有需要申请提款来缴付医药费用的可看看以上申请条件,并照着申请步骤即可。若还想知道更多的详情可直接到附近KWSP的办公室去询问~
-以上资料&图片来源由Viralcham 小编整理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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