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24 Aug 2015 【恐怖!電扶梯咬斷女童手指!】律师:家长恐触法!(内有影片) 作者: Viralcham编辑部 女童右手小指(黄圈处)最前端遭电扶梯夹碎,医师判断无法接回,只能忍痛截肢(图2)。翻摄画面 恐怖!卖场电扶梯“咬断”幼童手指!台中林姓市民先前和妻女到市区家乐福青海店购物,离开时一岁半的小女儿在电扶梯出口处跌倒,右手小指头竟被卷入夹断,送医后截去一节。林先生痛批卖场电扶梯没有“防夹装置”,致事故发生时没有立刻停止运转,求偿200万元;家乐福则指电扶梯符合国家标准装置规定,也设有警语,女童受伤主因在家长疏忽,并非电扶梯有问题。 图2 林先生(35岁)向《苹果》投诉表示,今年5月23日中午,他和妻子带着3岁及1岁半的女儿到市区家乐福青海店,购物后欲从地下1楼到地下2楼停车场开车,他们准备搭电梯下楼,不料1岁半女儿突然挣脱他的手,跑到旁边1楼往地下1楼的电扶梯上,并在出口处跌倒,右手小指卷入电扶梯踏板最底部缝隙,当场血流不止,痛得大叫。 女童在电扶梯出口跌倒,小指卷入履带和踏板缝隙,该缝隙比圆珠笔还细窄(右图)。陈为坐摄 控电梯无防夹装置 林先生说,由于现场找不到工作人员协助,他赶紧将女儿送到台中荣总急救,才发现女儿右小指最前端的一节粉碎性骨折,医生说即使找回断指也无法接回,只好截断。 林先生说,他第一时间忙着救孩子,隔天上午才告知家乐福青海店,并询问有无找到女儿被截断的手指头?家乐福派人到医院关心,建议先养伤,并说公司有投保公共意外险,要求提供诊断证明书以利日后理赔。他说,没想到上月的协调会,家乐福认为发生意外是家长没有照顾好孩子,还找来保险公证人公司说,“如果要提告,会反告家长没有照顾好小孩”。 林先生痛批,事故主因是卖场电扶梯没有“防夹装置”,女儿手指被卷入时,电扶梯才没有立即停止运作。 女童趁爸妈等电梯时不注意,跑到电扶梯出口玩耍不慎跌倒,右手小指卷入电扶梯缝隙遭夹断。 家乐福公关何默真表示,女童夹伤的位置本来就无法装设保护装置,只能在第一时间手动按下紧急按钮让电扶梯停止,且电扶梯旁都贴有警告标志,提醒家长注意孩童安全。 何默真说,公司三度与家属协调,医药费1万5千元也愿全额负担,并在合理条件下和解,但家属要求赔偿200万元,公司认为主因在家长疏忽造成女童受伤,并非电扶梯有问题,因此无法接受此条件,由于家属已提告,只能静待司法途径解决。 上周四,台北101也发生阶梯式电扶梯旁侧夹到小孩凉鞋,还好小孩没有受伤;101发言人刘家豪当时说,101的电扶梯有感应安全装置,如有异物入侵,电扶梯感应到一定压力,就会自动停止运作。 中华民国建筑物升降暨机械停车设备协会秘书长锺圣焜指出,阶梯式电扶梯与大卖场的平面式电扶梯,国内设置标准及安检项目都相同。电扶梯自动停止运转的夹物保护装置有两处,分别在护裙板(两侧扶手与脚踏阶梯中间的板子)及扶手带出入口,若手脚或物品等异物夹入,即触动微动开关,电扶梯会自动刹车停止运转,但异物若是夹在其他电扶梯部位,就只能手动按下紧急停止按钮。 搭电扶梯须知 律师:家长恐触法 锺圣焜说,本案女童夹断手指的位置在电扶梯下楼的尽头,该位置在技术上无法装设夹物保护装置。 台中市主任消保官康馨壬说,本案消费者可请店家出示录影画面厘清事故原因及责任,若法令规定应提供的设备及安全措施,业者未设置或未管理好,可以究责,消费者应妥善保存就医单据,追偿相关医疗及复健费用。 台中市都发局使用管理科长赖祐成说,台中公共场所的电扶梯去年均已完成安检,今年仍在进行中,因手边没资料,不清楚家乐福是否已完成安检。 律师林琼嘉表示,除非能证明业者未在电扶梯设警语,或未善尽维护保养责任,因机件故障导致女童受伤,否则家长不但难以向业者求偿,还可能因照顾小孩疏失,吃上过失伤害罪,可处6个月以下徒刑、拘役或500元以下罚金。 女童的右手小指少了一截(箭头处)。翻摄画面 手部功能可保9成 台中医院外科医师蔡金宏说,人的手指以拇指及食指使用率最高,缺了一小节小指,九成以上的手部功能都能维持。但对小孩来讲,外观不同心理影响较大,可戴上假指套改善,其次要克服创伤后压力症候群,比如对电梯的恐惧,可求助精神科医师。 民众林嘉瑜昨说:“被电扶梯夹到截肢好可怕也好可怜,业者应强化安全措施。”民众李建彰认为:“父母没看好小孩,自己也要负责!” 文章来源:www.appledaily.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