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7日马新社讯)2022年烟草产品及吸烟管制法案明文禁止2007年及之后出生的人士吸烟,以及购买或拥有烟草产品或吸烟设备。
根据这项今日在下议院提呈一读的法案,若相关人士吸食烟草产品或烟草替代产品、使用吸烟设备或拥有烟草产品、吸烟原料、烟草替代产品或吸烟设备,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
在2007年1月1日及之后出生的人士,若购买烟草产品、吸烟原料和烟草替代产品或吸烟设备,一旦罪成,也可被判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
法案也建议禁止出售烟草产品、吸烟原料或仿制烟草替代产品予2007年1月1日及之后出生的人士,这些产品也被禁止当作送礼之用。
法案指出,若售卖任何烟草产品、吸烟原料、烟草替代产品或吸烟设备予2007年1月1日之前出生,以及在本法令生效时未满18岁的人士,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两年,或两者兼施。
在2007年1月1日之前出生及在法令生效时未满18岁的人士,不可购买、吸食或拥有烟草产品、吸烟原料、烟草替代产品或吸烟设备,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1000令吉。
法案提到,向2007年1月1日及之后出生的人士售卖或展示烟草产品、吸烟原料、烟草替代产品或吸烟设备,若是个人,将被判罚款不超过2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一年,或两者兼施。
法案建议,若再次犯下向2007年1月1日及之后出生的人士售卖和展示烟草产品的罪行,个人可被判罚款不超过3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两年,或两者兼施。
至于首次犯下这方面罪行的机构组织,建议罚款不少过2万令吉但不超过1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两年,或两者兼施。
若再次犯罪,机构组织可被判罚款不少过5万令吉但不超过3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两年,或两者兼施。
在执法方面,受委及被赋权的官员可打开行李、包裹或其他容器,以及检查其中所含的烟草产品、吸烟原料、吸烟设备或仿制吸烟设备等。
上述官员如有充分理由怀疑违反本法案的罪行正在或已经发生,则官员有权截停、搜查及扣押任何的运输者。
根据法案,受委官员可在没拥有任何执行令(waran)的情况下进行搜查和扣押,前提是有充分理由相信,取得搜查令所造成的拖延,将影响调查。
负责提呈这项法案的卫生部长凯里表明,二读将在同一次的会议提呈。
2022年食品修正法案也于今日在下议院提呈一读,以作为提呈2022年烟草产品及吸烟管制法案的延伸
-以上新闻由马新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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