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台湾女子意外发现老公外遇自己的大嫂长达5年,更发生过亲密性行为,令她大受打击,愤怒决定提告求偿100万新台币(约RM146,480)。
对方是自己的大嫂
综合台媒报导,判决书显示,彰化一名洪姓女子于2022年5月间收到他人传来的手机讯息截图,才惊觉老公外遇侯姓女子长达5年,而且对方还是自己的大嫂!
案情显示,两人于2016年11月至2021年2月期间交往,在车上拥抱亲吻,甚至一同出游,入住同一间旅馆并发生多次性行为。
老公在面对洪姓女子的质问时,坦承外遇并写下自白书,让她大受打击,因而向大嫂提告,要求偿100万新台币(约RM146,480)。
然而,侯姓女子在法庭上自述,自己透过购买保险认识小姑妹夫,对方在招揽投资柬埔寨不动产开发事业,声称每个月都能获利,因而汇款5万美元(约RM226,075),没想到却是诈骗,导致她血本无归,她愤而提出告诉,双方翻脸至今。
大嫂矢口否认
侯姓女子坚称,自己从未与小姑妹夫互传暧昧讯息、一同出游、或发生性行为。她直言这些都是小姑编造的,她曾为了息事宁人道歉,并非是为了婚外情道歉。
洪姓女子的老公则证明,称在2016年4月销售保单后,和侯姓女子用深夜互传讯息聊天,于同年年底正式交往,2020年间因为疫情关系搭车不方便,才逐渐减少联络。
然而,在两人交往期间,他们曾牵手、亲吻及发生性行为,也曾发送:“你把我抱得牢牢的,我好喜欢好满足,你的每个表情及笑容,我此生不忘”、“很想念我们过去的时光”等信息。
对此,彰化地院法官表示,洪姓女子的老公曾在2020年8月25日传送讯息:“亲爱的情人节快乐,明天可以去找你吗?”而隔日正好就是侯姓女子的生日。
不仅如此,侯姓女子也曾传送“我失去5万美金不足惜,却换你的冷淡对待”等讯息给男方,投资失利一事也与她自己的证词相符。
法庭不采信大嫂说词
接着,法官指出,从侯姓女子与洪姓女子的老公互传的讯息中可知,他们对彼此十分关心,仿佛男女朋友交往时呵护感情的样子,加上以上证据,最终不采信侯姓女子的说词,判她应赔偿洪女25万新台币(约RM36,620)较为适当,全案仍可上诉。
青春白白浪费在了一个渣男身上,真替她感到不值!
-以上资料&图片来源由Viralcham 小编整理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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