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星期二),上诉庭三司一致裁决批准沈可婷的上诉,驳回高庭判处沈可婷导致8名骑脚踏车少年死亡罪成的裁决。
以上诉庭法官拿督哈达丽雅为首三司,上诉庭在聆听代表控方的陈词后,宣布沈可婷上诉得直,获无罪释放。
另两司为拿督哈欣韩查及拿督阿兹曼阿都拉。
拿督哈达丽雅背景
据了解,拿督哈达丽雅在2009年3月13日被任命为司法专员(Pesuruhjaya Kehakiman),于2012年4月4日被提升为高等法院法官(Hakim Mahkamah Tinggi ),并于2019年12月5日,被提升为上诉法院(Hakim Mahkamah Rayuan)。
在承审沈可婷案件前,拿督哈达丽雅曾担任多起诉讼案的法官,其中最引发热议的便是2018年“林冠英低价购屋案”。
当时,她曾强调自己的判决不会偏袒任何一方,反之是根据双方律师的陈词所作出正确的判决。
宣判沈可婷无罪释放
拿督哈达丽雅在宣判沈可婷案件判决时说:“你现在是自由身了。(you are now a free person)”
她说明,新山推事庭的裁决正确,因为推事从各角度研究此案,反而高庭只是聚焦在司机角度。
拿督哈达丽雅表示:“我已经研究推事的判词是完整,因为推事评估所有角度,反而高庭只是聚焦在司机,(高庭)法官好像不考虑蚊型脚车的角度,我们必须公平。”
-以上资料&图片来源由Viralcham 小编整理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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