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住酒店的朋友们~ 他们准备的洗漱用品、拖鞋等消耗品,你会不会带回家呢?
有的人认为不拿白不拿,这是勤俭持家的行为,这或许不是坏事,但“偷窃”就很大件事了!
在酒店偷窃
根据中国报报导,大马一名华裔男子在酒店偷窃,就连浴巾、枕头套也不放过,因此换来坐牢4个月、罚款RM1,000的代价!
拿走日常/消耗用品
被告黄俊龙(30岁,译音),被控于今年10月23日下午1时30分,在甲中央县一家酒店的客房蓄意偷窃总值约RM585,抵触刑事法典380偷窃条文,偷窃的物品分别有:
- 洗刷用品盒
- 毛巾
- 竹篮
- 枕头和枕头套
- 沙发枕头和枕头套
- 玻璃杯
最多可被判10年
在此条文下罪成,可被判坐牢最多10年和罚款,若再犯可判处坐牢以及罚款或鞭笞。
被告认罪后,主控官诺阿思妮妮副检察司建议推事给予被告相应惩罚 ,作为教训。被告没有代表律师。
以患红斑狼疮求情
他求情时以本身无业无收入,同时患有红斑狼疮,在接受治疗中为由 ,要求减少判罚。
最终坐牢4个月+RM1,000罚款
推事莎达仙哈判被告坐牢4个月,从被捕日11月3日开始,以及罚款RM1,000,否则以坐牢1个月取代。
偷窃是不好的行为!各位也要小心不小心“拿过头”、看清楚酒店列出的收费及免费物品,别拿错啦!
-以上资料&图片由Viralcham 小编整理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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