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没有试过找Parking的时候,有些人自己乱霸位,用椅子、花盆、交通锥等“chup”停车位,导致你要停都无法。

各位,好消息来啦!

JPJ在脸书发文指出,根据《1987年公路运输法》第50(3)条,保留停车位(如放置椅子,摩托车,交通锥,花盆,晾衣架等)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这项法律适合所有停车位地点,不管是公共和私人场所,包括商场和商店周围的停车位。

在这方面,除非从吉隆坡市政厅(DBKL)或相关市议会租用,否则企业主在法律上不允许自行预留停车位。

即便如此,租用的停车场只能在营业时间内封锁,并且必须在指定的时间范围后开放供公众使用。

如果被判有罪,初犯者将面临最高RM2,000罚款或六个月监禁。重犯者将被判处最高罚款RM4,000或不超过12个月的监禁。

如果你想针对违法者提出投诉,可以通过电子邮件 [email protected]WhatsApp 给JPJ

请务必在投诉中包含以下详细信息:

– 您的姓名和IC号码
– 事件发生地
– 日期和时间
– 涉及的车牌号码
– 有关此事件的任何其他详细信息

-以上资料&图片来源由Viralcham 小编整理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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