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其他国籍的人都喜欢到马来西亚打工赚钱养家,大马人对于‘外劳’也见怪不怪,而且非法外劳也大有人在,甚至有些雇主为了帮助他们给他们工作,殊不知,这就犯了法!最高刑罚是要鞭刑的!

而在雪州史上第一宗,因聘非法外劳雇主打鞭的事件就发生在2018年。

聘请或收留非法外劳(PATI)均违法

1959/63年移民局法令第55(B)
聘请1名非法外劳,或人数超过本地员工或合法员工:
一旦罪成,罚款不少于1万令吉、不超过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12个月,或两者兼施。

若被发现同时间聘请超过5位非法外劳:
一旦罪成,监禁不少于6个月、不超过5年,以及可被鞭刑不超过6鞭。

1959/63年移民局法令第56(1)(D)
故意收留违法的人士:
一旦罪成,罚款不少于1万令吉、不超过5万令吉。

若被发现收留的人数超过5位:
一旦罪成,监禁不少于6个月、不超过5年,以及可被鞭刑不超过6鞭。

1959/63年移民局法令第55(E)
允许非法外劳进入或留宿在产业内:
一旦罪成,不少于5000令吉罚款、不超过3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12个月、或两者兼施。

若是面对第2宗,罚款不少于1万令吉,监禁不超过2年或两者兼施。

另外,马来西亚内政部Kementerian Dalam Negeri (KDN) 也在Facebook上发布了重新安置非法入境者计划:

【“漂白”非法入境者 允自愿遣返或本地就业】
政府今年6月冻结引进外国劳工,让国人优先获得工作机会,从11月16日开始落实的重新安置非法入境者计划,让滞留我国的非法入境者选择自愿遣返回国,或是有条件“漂白”成为合法移工。
这项为期 7 个月的“漂白”非法入境者计划,政府暂时只允许建筑业和农业等4个行业聘请他们,并保证不会剥夺本地劳工的就业机会。这项计划并没有第三方或供应商参与。

-以上资料&图片来源由Viralcham 小编整理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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