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很多人在Facebook、Instagram又或者其他网络购物平台上,都会有很多卖家喜欢用“请PM”来吸引买家询问咨询。但你知道吗?其实这样是犯法的哦!
根据大马法令,网卖商家写“PM”是犯法的。早在2017年,贸消部为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曾警告网络卖家不能使用“PM”来进行买卖。
同时,买卖商品的帖子资料必须包括以下资料:
- 注册商家的名字
- 电邮地址
- 电话号码
- 商品或服务的主要特征说明
- 价钱
- 税费/邮费(若有)
- 付款方式
- 条规与条件
- 退货条款
发现卖家没有提供以上资料?
根据大马2012年电子交易法令及1999年保护消费者法令逮捕,罪成可被罚款最高RM50,000或监禁不超过3年。
写清清楚楚,就能避免买家一直问问问啦~也能避免被举报啦~
同时,还没有SSM的商家们,可以查看以下文章,免费注册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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