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留意到,如果到餐厅用餐,有些餐厅结帐时的账单会显示服务费(service charge)和服务税(service tax)。但其实,除了GST是我们必付的之外,这两者是不一样的东西!

综合各方意见,服务费(service charge)不等同服务税(service tax)。

服务税(service tax)是营业额达到一定门槛的餐饮业者,必须向政府缴付的法定税收,通常商家会转嫁给消费者。

服务税的税率是6%。也就是说,如果账单上注明的费用是10%,那肯定不是服务税,是商家私下征收的服务费。

服务费(service charge)相等于小费。有些餐厅为了减低成本,雇用外劳,或给员工很低的基薪,然后把顾客给的小费加入员工薪酬。

服务费本应属自愿性,但现在不少饮食业者硬性加入账单内,渐渐成了不成文的规矩。

服务费也不一定是10%,有业者鱼目混珠,把收费定在6%,让顾客混淆、不察,以为是政府征收的服务税。= =╬

那顾客该不该缴付服务费呢?这里就出现意见分歧了。

有人认为不应该给,有人认为要视服务素质而定,有人说餐厅员工工作辛苦,打赏一下也无所谓,何必计较?

一般来说,多数人为了面子或息事宁人,还是会默默结账。

最恰当的做法是,业者若要征收服务费,就必须在餐馆当眼处或餐单上显著注明,而缴不缴付,决定权必须在顾客手中。

图片来源:苹果日报

之前,政府计划要推行最低薪金制。有餐厅员工向我诉苦,老板鉴于劳资成本增加,打算往后在提高员工基薪后,降低他们应得的小费配额,使到员工最终的总收入不变。

换言之,我们所给的小费,还不一定入到这些员工的口袋里。

因此,要保障餐饮业低阶员工的福利,必须从多方面下手,或修改整个行业的薪资制度,提防老板走漏洞。

至于那些以欺瞒手段向顾客征收服务费的餐厅,则必须受到取缔。

在预算案宣布落实消费税后,可以发现很多民众对大马的税收制度其实一知半解。

近来,服务费的课题被挑起,更突显了很多人的消费意识不强。有人以为那是政府征收的税务,也有人以为餐饮业有权利向顾客征收额外的费用。

因此,各方广泛讨论服务费,其实是好事。除了检讨服务费制度该否存留,也让人们思索,在吃饭时所花的额外收费究竟值不值得。

 

来源:星洲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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