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0年通过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2020年修正)后,政府已管制蚊型脚车,任何骑“微型机动车辆”鲁莽与危险驾驶者,都可被判坐牢和罚款。

近日,交通部长拿督斯里魏家祥表示,政府在2020年8月已修改,并通过了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2020年修正)。

根据这项修正案,政府删除“电动脚车”的条文,扩大电动车的定义,把“微型机动车辆”(kenderaan mokromobiliti)纳入这项法令,这包括滑板车( e-scooter)和蚊型脚车。

在这修正案下,任何人骑“微型机动车辆”时鲁莽与危险驾驶,都可被判坐牢和罚款。在此罪行下,违法的微型机动车辆驾驶者,可被罚款不少于1000令吉和不超过5000令吉,以及可被判坐牢不超过1年。

魏家祥也表明,这项修正案为了打击打击蚊型脚车党和飙车族的问题,以确保公路使用者的安全。若是未成年的蚊型脚车少年犯罪,父母将被对付,包括被罚款和判坐牢;若是成年人,后果自负。

在沈可婷撞死8名蚊型脚车少年的事件发生后,社会各界对蚊型脚车族的管制一度引起热烈讨论和探讨。

2019年10月28日,在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1(1)条文(疏忽驾驶导致他人死亡)下被控的沈可婷无罪释放后,政府曾一度提出栽培蚊型脚车族的建议。时任青年及体育部长的赛沙迪在2019年11月10日曾经提出,通过正面管道给蚊型脚车爱好者提供培训,让他们代表国家比赛的建议。

他当时表明,青体部一直有为蚊型脚车党举行工作坊。不过,这项建议遭到民间的强烈抨击,赛沙迪更一度被网民封为“飙脚车族部长”。

2019年11月6日,时任交通部长陆兆福指出,蚊型脚车出没危机公路安全,陆路交通局将与其他机构研制管制这项活动,包括探讨是否修法管制。

当时的陆路交通局总监拿督沙哈鲁丁表示,由于蚊型脚车不受限于《陆路交通法令》,因此陆路交通局没有为此展开取缔行动。“我们认同这危及公众安全,甚至发生死亡车祸,政府应该采取行动管制遏制这种活动。”

涨知识了!原来任何人骑“微型机动车辆”时鲁莽与危险驾驶,都可被判坐牢和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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