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收工前有没有收到老板给的Ang Pau呀~那这种新年期间收到的红包,是否需要向大马内陆税收局(LHDN)呈报缴税?如果不申报,是不是会犯法?现在就来话你知~

示意图/Canva

红包不在应缴税内

星洲日报导,我国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4条文,应缴税的收入包括商业或职业所得、受雇所得、股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退休金、年金等。

但一般长辈派给后辈的红包属于礼物,而我国目前并没有“礼物税”。

不过要注意这个情况!

不过,有一些情况是需要大家分清楚的!一些华人雇主在发放Bonus的时候,同时会在农历新年给员工红包。

根据吉隆坡法律事务所ADIL Legal的管理合伙人阿末丹尼尔表示,由于红包是基于私人关系自愿赠送,并且和工作、商业活动或任何盈利行为无关,无需报税

但是,如果红包的款项引起税收局的怀疑,包括担心纳税人可能隐瞒收入,则可能会要求收取红包者提供文件,证明该笔款项不是收入

示意图/Canva

此外,丹尼尔指出,以上情况若凭口头解释很难让税收局信服,反而可能让当局怀疑纳税人有意隐瞒收入。

“如果出现此情况,纳税人就须提供发红包者的姓名。此外,若该红包是由雇主发放,则必须清楚说明该笔款项的性质和目的并有相应记录。否则,雇主也可能需向税收局确认该红包纯属礼物,不是因工作而发给员工的报酬。”

记得Mark下来咯~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就能这样处理!

-以上资料&图片来源由Viralcham 小编整理报导-

Like Viralcham Facebook!不出门也能知天下事~~(请点我)

 

更多文章:

【有什么不一样❓】教你分辨「普通感冒&流感」的区别⚡ 症状有这些差异!

【走火入魔❗】“变态老板”假日回公司「翻看电脑💻」偷看员工的WhatsApp聊天记录!

【比发烧更严重❗】大S病逝⚡ 医生揪出「这2种流感症状」直呼:千万不要忽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