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子申诉因为准时下班,在新公司工作试用期第3天就惨遭辞退,引发网友热议。

综合中国媒体报导,这名王姓女子表示,最近在一家广告公司找到一份新工作,规定上班时间是9:30 a.m.到6:30 p.m.。

她说,由于连续2天在下班时间的几分钟后就离开公司,她在第3天就被老板解雇。

这名女子透露,2月27日(星期一)第一天上班,她在6:34 p.m. 发讯息给领导说:“还有啥活儿吗~没有的话我先下班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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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6:33 p.m.,她同样用公司的电脑发讯息问:“还有需要我的地方吗~没有的话我先溜咯”,由于领导没有回复,她便正常下班。

没想到,隔天一早领导便把她叫进办公室,说有事找她时她已下班了,更痛骂她失职。

该女子回应表示,领导没回复才下班,领导却说:“我必须要秒回你吗?我没有回你你就可以走了吗?”

最终,领导以“态度不好”为由,在她试工第3天解雇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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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坦言,她了解行业特性,并非不愿意加班,而且就下班时间可以沟通,但是却被没理由解雇,认为这不是她的问题,希望公司按法律规定予以补偿。

中国政协委员蒋胜男指出,政府部门应主动执法,加大8小时工作制宣传力度,且劳动者也要勇敢地对加班说“不”,直言:“你可以告诉老板,老板你违法了”。

对此,有网民认为她临下班前先询问,很有礼貌,准时下班也没有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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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人表示这种下班后“被迫加班”的景象很正常,留言写道:

  • “普遍存在,你可以上班不干活,但是不能下班不加班”
  • “这样,上班别干了,下班再做,就是这么卷”
  • “和我们公司一模一样,上班要早10分钟,下班要晚5分钟,还有各种罚款,我每个月都要罚上200来块”

该女子于2月3日(星期五)拍视频回应网民,表示收到了很多关心和鼓励,当初并不是想引起对公司和HR的网暴。

她坦承,很庆幸自己能被这家公司开除,目前她已申请仲裁,希望大家遇到同类事件时能合理维权。

你有遇过什么奇葩的辞退理由吗?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分享让我们知道!

-以上资料&图片来源由Viralcham 小编整理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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