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4月开始,以后网购海外包裹,价格低于RM500以下的商品(LVG)都需多付10%销售税!
根据《星洲网》引述《马来邮报》报导,大马关税局截至1月1日的税收指南部分内容,从境外网购的入境低价商品将征收10%销售税,这包括纳闽、浮罗交怡、刁曼岛和邦咯岛以及自由区等。
货物从海外带入马来西亚的运费或保险费则不会征收10%销售税。
什么时候会被征收?不会被征收?
相关销售税会在订单确认时被征收。如果你是在 4月1日之前网购产品,即使货物会在4月1日送到也不必另付10%销售税。
例如,若卖家在2023年3月31日开出发票(已收到货款),而消费者在4月1日或4月1日之后收到货物,则不被征收低价商品销售税;但若发票日期(收到货款)是2023年4月1日,消费者就要缴纳低价商品销售税。
怎样才会被征收销售税?
据报道,例如:网购一件商品的价格为RM490,运费RM10,共RM500。在4月1日之后,产品价格RM490需加上10%销售税(即RM49),因此,总费用是RM549(产品+销售税+运费)。
什么物品不会被征收销售税?
报道指出,10%销售税不适用于酒精和香烟,包括烟草产品、电子烟及酒等。
大家以后网购海外产品的话,都要缴销售税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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