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看港剧的朋友们,对TVB肯定不会觉得陌生~

每间公司都有自己的的 Rules and regulation 但大家有没有想过,庞大的TVB会有什么规则呢?

其实TVB在化妆间附近的当眼处一系列告示,订明公司的禁忌和底线,一些更是现时担任助理总经理(艺员管理及发展)的乐易玲,在多年前担任制作资源副总监时亲自签名发出,至今仍未修改过一字一句,可见它们绝对是不可侵犯的金科玉律啊!

图文/我爱TVB

 

一、不准在录影厂拍照、录影

私自在拍摄场地拍摄绝对是TVB的禁忌,而制作资源总监的乐易玲在2010年发出一则通告,指部分艺员未能遵守守则,所以特意提醒所有艺员:切勿在拍摄场地或录影厂内,进行拍照、录影等活动(包括以手机、相机或摄影机等装置),以免妨碍拍摄及影响制作进度。

图文/我爱TVB

不过这个禁忌在最近一年有放宽的趋势,因为关TVB大力鼓励旗下艺员利用直播平台「big big channel」宣传自己,不少艺员都曾经在「big big channel」和其他社交平台中交代工作进度,正在拍摄的《救妻同学会》更开设Instagram专页,「明目张胆」地影拍摄场地,看来这个禁忌应该没什么关系啦~

二、不可穿着印有粗口字眼衣服

现在的时代,不难在市面上找到粗口T-shirt,但TVB却明文禁止旗下合约艺员穿着粗口衫出镜。2005年时,乐易玲发出了以〈出镜衣服〉为题的通告,列明艺员「如穿着非本公司提供的衣服演出时,应避免穿着印有粗口字样或品牌名称的衣着,以免触犯电视广播条例」。

图文/我爱TVB

其实通讯事务管理局订立的《电视通用业务守则– 节目标准》第4章「言词运用」写到明,电视节目「在合家欣赏时间内,不应使用尚未获广泛接纳且可能会令一般反应的用语。该等用语可在其他时间使用,惟使用时应审慎,并有节制」以及「不得使用极度惹人反感的言词及淫亵或亵渎的用语」。如果电视台违反《业务守则》条文,在节目中使用了上述言词,根据《广播条例》,管理局是有权通知电视台持牌人支付罚款、公开道歉,严重者更可能会撤销牌照。

1995年时,天王刘德华便因为在节目《万千星辉贺台庆》一个环节里面,原原本本演绎了「杏X橙」这个写在剧本上的粗口谐音对白,令节目接获600多个投诉,亦令TVB被政府罚款10万,事后刘德华登报道歉,据悉此事让刘德华在80年代遭到TVB封杀,而有关导演则不承认责任。

 

图/Sohu

刘德华曾在一个访问时回应事件:边个(导演)就不讲了,因为怕他失业。

 

三、不准忘记连戏服装及配饰

服装、配饰连戏是拍摄剧集的基本中之基本,而制作单位亦理应尽力守住这件底线,以防制作被观众再话「是是但但」,可惜服装部每日要处理大量戏服,不免忙中有错,总会出现漏网之鱼,所以穿上戏服的艺员亦有责任去管理好自己的戏服,去检查它是否连戏。

2016年,艺员行政科便发出了一则「温馨提示」,指艺员在演出之余,也要尽责任协助剧组工作,「紧记自己于剧中所穿戴的连戏服装及配饰,以便制作畅顺,一气呵成」虽然「冇记性」搞到服装不连戏罪不至死,但是这个绝对与演员的专业程度直接挂勾,亦非常影响整个电视台的形象。

图/明报

最值得其他演员学习的绝对是「Mark衫王」刘松仁,他除了在自己的笔记簿中写下每场戏的角色设计、表现方式,亦写明每场戏所用的戏服,不但列明颜色、款式,更清清楚楚地写下该件戏件的编号,以免出错。

曾经有一个助理编导认定刘松仁记错戏服,但刘松仁便立即指正:呢场戏系呢件衫先啱喎!经过再三检查后,剧组终于知道才是刘松仁正确,深深明白到「灰色衫都分好多种」,不是看似一样便是一样。

图文/我爱TVB

看完了这3不之事,大家有没有觉得明星也很难当啊~ 其实明星还有很多事情都不可以犯错呢!

另外据说TVB本身都对4000多名员工订明一系列禁止事项,犯者轻则口头警告或纪录在案,重则即时被炒永不录用,避免连累TVB,令整个公司蒙受损失,而这3不之事也是最不可犯的事情~

以上资料均由Viralcham小编整理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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