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剧……

一名60岁的男子报名参加旅行社推出的“北京5日游”行程,未料旅程才进行到第三天,在清晨赶行程途中突然昏倒,送医抢救无效不幸身亡!

半夜3点集合+跟团行程过多

根据《上观新闻》报导,中国这名60岁的江姓男子于2024年7月随团前往北京旅游,行程首日,导游仅以“行程顺序调整”为由,临时通知次日凌晨4点15分集合前往八达岭长城,并未事先详细说明。第二天攀爬长城过程中,江男已明显体力不支,家属多次劝其休息,但他仍坚持完成行程。

原定当日行程仅包含长城与奥林匹克公园,导游却在车上临时宣布加插自费演出及天坛公园游览,导致整体行程密度进一步加重。到了第3天凌晨3点15分,团队再次集合出发,途中江男逐渐落后,随后因身体不适在路边昏倒,经抢救后仍因呼吸心跳骤停身亡

示意图/Canva

旅行社反驳:未告知病史

医院抢救记录显示,江男生前患有高血压病史,事后,家属认为旅行社连续两天凌晨集合、擅自增加行程,且未做好健康风险评估与救助安排,是导致悲剧发生的重要原因,遂将旅行社告上法院。旅行社则辩称,江男系因自身疾病猝死,且未主动告知病史,公司不应承担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江男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明知自身患有高血压却未向旅行社如实告知身体状况,在身体不适的情况下仍坚持参与高强度行程,应对事故承担主要责任

示意图/Canva

双方均有责任,法院判赔家属

但法院同时指出,旅行社亦存在明显过失,应承担次要责任,因为旅行社没有履行行程告知义务,行程多次临时通知,与合同约定不符。另外,也没有落实健康管理措施,未发放安全信息卡,也未了解游客健康状况。最后,旅行社的行程安排也明显不合理,连续两天凌晨集合,并擅自增加景点,强度明显超出老年游客身体承受范围。

综合双方过错程度,法院最终判决旅行社在旅游安全管理方面未尽到应有注意义务,需承担次要责任,赔偿家属35万元人民币(约RM199,226)

性命第一,要是大家在旅途中出现不舒服的症状一定不要逞强啊……

-以上资料&图片来源由Viralcham 小编整理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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