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满遭对面车辆高灯直射,55岁华裔大叔当街掌掴2名青年,他于今早(20日)被提控上庭后认下3项罪名,被罚款RM4500!
根据星洲日报报导,被告王国勤(译音)分别在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蓄意伤人)及刑事法典第427条文(蓄意破坏)下被控。
承认3大罪状!
第一项控状,被告被控于本月14日傍晚约6时,驾驶一辆Proton Wira轿车途径文良港翠湖园时,因不满被一辆日产Serena 轿车高灯直射而掌掴华裔司机陈广君(译音)2次,导致受害者脸颊和脖子出现红肿,抵触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蓄意伤人)。
第二项控状,被告在同一时间和地点掌掴另一名华裔男子林伟权(译音),同样抵触刑事法典第323条文。
在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蓄意伤人)下,一旦罪成,刑罚最高为一年监禁或最高2000令吉罚款,或两者兼施。
第三项控状,在同一时间和地点,破坏林伟权2部iPhone手机,抵触刑事法典第427条文(蓄意破坏)。在此条文下,罪成可被判监禁不少于1年、不超过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需养育一名孩子,还需定时服药
被告在庭上认罪,其代表律师在庭上求情,指被告是家中经济支柱,需要养育一名孩子,且患有心脏病、高血压和糖尿病,需要定时服药来维持病情,因此希望法庭减轻刑罚。
被罚款RM4500
推事之后判处被告罪名成立,第一项控状罚款RM1800、第二项控状罚款RM1700及第三项控状罚款RM1000,若无法缴付罚款则需以监禁替代。
判决终于出炉啦,希望Uncle得到这次教训后能改过自新,别再犯下同样的错误了!
-以上资料&图片来源由Viralcham 小编整理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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