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年来,醉酒驾驶案例越来越多,为了让更多的人知道酒驾的严重性,交通部建议修正交通法,并加重刑罚!

现有法案:

根据现有的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4条文,醉驾醉致他人死亡,罪成者可被判坐牢不少于3年或不超过10年,同时可被罚款不少过8000令吉或不超过2万令吉。

至于第45条文,关于酒精含量的限制,醉驾罪成者可被判罚款不少过1000令吉及不超过6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12个月。

修改法案:

交通部建议修正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1至第45条文的刑罚,并会加重酒驾、使用毒品后开车以及鲁莽驾驶者的刑罚,抵触法令者可面对监禁20年或10万令吉罚款,或驾驶执照被吊销20年的刑罚。

交通部长拿督斯里魏家祥指出:该部建议监禁刑罚,首次犯错者的刑罚从现有的最高10年提高至15年,重犯者的最高刑罚则是监禁20年。

他也说,在修正法案中也建议提高的罚款数额,首次犯错者从现有的2万令吉提高至10万令吉,第2次犯错者,建议罚款是15万令吉。

他说,在吊销执照的时限方面,该部建议从现有的10年提高至20年。

他指出,该部将在7月17日向内阁提呈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修正案,以寻求内阁通过,之后便会将该修正案提呈至国会供辩论。

另外,修正案会将所有刑罚的细节列出来,一旦提呈国会后,他将会公布所有的细节。他也说,修正案也将会把酒精含量的标准调低,如果超标,抵触法令者竟会同时面对罚款和强制坐牢的刑罚。

2008年世界卫生组织的事故调查显示:大约50%—60%的交通事故与酒后驾驶有关,酒后驾驶已经被列为车祸致死的主要原因。为了安全性,这项罪名必须加重!

喝酒就不要驾车,可以试一试别的方法~交朋友来载、call代驾车,或者召车服务什么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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