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新第二通道上一名妇女肉身挡车的影片在网络上疯传,她和家人的资料也在网上被公开,这让她这几天收到近百个骚扰私信和来电,导致她已两天不敢出门!只能报警!

根据星洲日报报道,有关事件是于上周六(9日)发生,涉及两辆车擦撞纠纷,网上流传视频拍到红色轿车的女乘客跟休旅车司机理论,还以肉身挡车,并扯下车牌猛砸挡风镜。随后更多视频流出,甚至也有网友对妇女和同行儿子的身份“起底”。

全家身份被起底

涉事妇女告诉《新明日报》,就连丈夫的职业,孩子就读的学校等资料也被人公开上网。

她说:“这两天我收到六十多则Facebook私信,以及约二十多通Facebook来电。其中有人声称已盯上我的车牌,还说‘不要让我看到你!’”

妇女说,自己不知道这些留言的网民,是否真的会有甚么过分举动,所以这两天她都不敢出门,也不敢驾车去维修,并且已经把Facebook的聊天功能关闭。

她也指出,已经针对自己和家人资料被公开一事在当地报警。

另外,她也表示,由于目前情绪尚未稳定且没有出门,所以会等到适当的时机,才到马来西亚向警方备案。

询及腿部的伤势,妇女说大腿的伤势未见好转,看了医生后,已经用药膏敷和吃止痛药。

休旅车司机儿子吁停止肉搜恶搞谩骂

另一方面,涉事的黑色休旅车司机的儿子哈兹克(25岁,公务员)受访时透露,他对涉事妇女及家人遭网民起底一事感到难过,并呼吁网友停止恶意公开他人隐私的行为。

“她被网民肉搜、恶搞照片、谩骂,对她都是不公平的,但这件事已超出我们的控制范围,失控了,我为她们感到难过。”

他也强调,“我公开影片的最初目的是找她,针对刮花我父亲的车索偿,也希望借此提高民众在开车时的礼让意识。我也没想到会变成这样。”

律师:3人都可能触法

新马两地的律师皆表示,3名涉事者或都触法。

马来西亚执业律师吴思汉受访说,依斯干达公主城警区援引查案的条文属于刑事毁坏,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1至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他也说,同车司机被拍下比出不雅手势,也可能触犯大马的轻微犯罪法令(Minor Offences Act),刑罚是100令吉(约32新元)罚款。

“两人也可能因阻碍交通被交警调查。根据陆路交通法令,可能被罚款最高300令吉(约95新元)。”

至于黑色休旅车的司机,若在有人挡道时开车,撞伤对方,也可能触犯大马刑事法典第279条文,即危险或鲁莽驾驶危害他人生命。

“该法令最高刑罚是坐牢6个月或罚款6000令吉(约1900新元),或两者兼施。另一些可被援引的包括1987陆路交通法令第42和43条文,即鲁莽或疏忽驾驶。”

询及谁的过失更严重,吴思汉表示:“驶向女乘客的行为是很危险的,理应等警方来处理。”

新加坡资深律师蓝国庆则表示,如果事发地点在大马,新加坡的警方无法跨境执法。但他说,根据新加坡法令,休旅车司机、红色轿车的司机和挡车妇女,都可能触法。

事情真的越来越严重了OMG~ 大家要小心驾驶、也要心平气和哦!

-以上资料&图片由Viralcham 小编整理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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