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死一事在希盟当选后就一直闹得沸沸腾腾,就在前几个月内阁议决废除强制死刑,待执行死刑的工作也会暂停。
而今日废死一事再有改变,根据东方网及星洲网的报导,政府决定保留死刑 仅废除强制性死刑!
掌管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哈尼巴迈丁,今日在国会回答伊党道北区国会议员的提问时表示,在废死课题上,政府不会全面废除死刑,只废除强制死刑。
他指出,很多人都认为,废除了死刑,就形同没有了公义。
「正义绝对需要被维护,所以我们需要更强大的支持系统,死刑是一个结束生命的行为,不是一种惩戒。」
「的確,很多人会问,如果这发生在你的家人身上,你难道不希望罪犯被处死吗?但前提是,这是在有死刑的情况下。如果没有了死刑,就不会出现这个疑问。」
他称,作为民间组织,他们將確保政府逮捕罪犯归案。
此外,律师公会成员钟盈欣引述檳城研究院於2018年所做的一项调查指出,在289宗案件里,平均有27.7%的高庭死刑案件及50%的上诉死刑庭案件在上诉后得到翻转。这显示司法审判错误的情况常有。
律师公会秘书陈永健表示,人们不应该只把焦点放在受害者身上,而是应以相同的態度看待嫌犯,万一无辜的嫌犯被处以死刑,就等於是「杀错了人」。
哈尼巴强调,政府已决定只废除强制性死刑,这符合希盟的竞选宣言第27项,即废除残暴的法令,包括“废除所有法令的强制性死刑。”
「政府将赋予法官裁量权,以决定是否判处被告死刑,政府将修改2项涉及死刑的法令,即刑事法典和1971年军火法令,在刑事法典下涉及9项罪刑,军火法令则有两项罪刑。」
其中,有12项条文是强制死刑,如谋杀、贩运毒品、持枪、向元首宣战或发动恐怖行动导致他人死亡。另外,有20项条文则是赋予法庭酌量权,是否判决死刑。
死刑小知识
死刑这是对谋杀、贩毒、叛国和对抗最高元首的强制性惩罚措施。
自2003年,该法律的范围已扩大至恐怖主义行为。任何涉及恐怖主义的行为,包括为恐怖分子提供财政支持,都将面对死刑的判决。此外,在马来西亚,儿童强奸犯或导致受害者死亡的强奸犯将会被强制执行死刑。
根据马来西亚的1961年刑法规定,绑架罪须判以无期徒刑或死刑,并附加鞭刑。
孕妇和18岁以下未成年人不会被判处死刑。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75条规定,在判刑时已怀孕的妇女将被减为无期徒刑,而2001年《儿童法令》规定,未成年人罪犯将被关押,并依照犯罪地等候统治者会议或州元首发落,而不会被判处死刑。
以上照片皆是示意图,以上资料均源自网络,东方网及星洲网,由Viralcham小编整理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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