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裔青年烧伤和暴打流浪狗案,涉案青年于今日(12日)被控上法庭,当庭认罪。
身穿黑色上衣的19岁青年,于今天早上8:50左右在妈妈的陪同下抵达新山法庭面控,全程淡定。
根据中国报报导,控状指19岁被告叶宏胜(译音)于今年3月27日凌晨1:49,在士姑来金山园一间店面前虐流浪狗,触犯2015年动物福利法令第29(1)(e),并可在第29(1)条文被判刑。
罚款至少RM20,000
一旦罪成,青年可被判处罚款至少RM20,000,或不超过RM100,000,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
通译员是以华语念出控状,被告表示明白控状,俯首认罪。由于被告代表律师G.K斯里达兰在国外,由另一代表律拉惹古纳斯兰,要求新山地庭法官拿督仄旺再迪择日宣布判决。
法官择订于4月18日(星期二)判刑。此案主控官为柔州兽医局莫哈末占里。
三度残忍虐打+火烧流浪狗
据早前报导,一名华裔青年三度残忍虐打流浪狗,甚至放火烧伤狗只后,蹲下“欣赏”狗只被火烧的惨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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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狗的事情是小事
该名青年的恶行全被闭路电视拍下,事后宠物诊所员工报案,并向动物保护协会举报后,青年的妈妈找上门,企图私下解决事件,反指流浪狗咬人在 先,指“狗的事情是小事”。
但此事件在社交媒体广传,网民谴责男子罪行也遭到网民人肉搜索, 虽然当事人曾道歉但网民不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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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资料&图片来源由Viralcham 小编整理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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