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大马青年上个星期在面子书的群组发文,他在槟城大桥骑摩哆狂飙2分钟20秒的video,不到一周就有人报警,警察也上门抓人了!

这名车主对原帖写着:过大桥根本不需要3分钟多。他的Video不止在群内被疯传,也传到了其他群组甚至是传到WhatsApp。

槟州警方接获投报,并从视频发现,男子摩哆时速超过300公里。警方表示视频也显示男子鲁莽及危险驾驶,左穿右插地超车。

警方昨日已逮捕这名28岁的男子,尿液检验呈阴。此案在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2(1)条文(鲁莽驾驶)下调查,罪成者可被判不超过5年监禁,和被罚款不少过5000令吉以及不超过1万5000令吉。

男子已被保释,并将在5月7日面控。

还有网友说,这起事件和“黑龙”有关,黑龙曾吹水骑750cc重机过槟威大桥,飙到时速370,被逮捕的车主为了证明不需要3分钟10多秒过桥,于是拍了自己飙车过桥的视频。

飙车本来就不对,不止拿自己的命赌,也危害了其他人的道路安全。加上这是犯法行为,这傻孩子还亲自拍视频上传网路,真是知法犯法,毁了自己。

-以上资料&图片来源由Viralcham 小编整理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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