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岁女童长期遭舅公性侵,妈妈帮她洗澡时察觉异状才发现染菜花,事件因此曝光!

事件发生在台湾新北,当地地院审理后,认定舅公涉犯50次加重强制性交罪,各判7年5月徒刑,合并应执行10年2月。全案可上诉。

根据报道,女童的舅公2017年9月搬到女童家住,与她同睡一个房间,明知对方当时只有6岁,仍强脱对方内裤性侵得逞,且截至前年7月为止,犯案至少50次。

女童因为对性知识懵懂,不晓得反抗,遇害后还以为舅公在跟她玩,直说“玩的意思就是舅公用他尿尿的地方插我尿尿的地方”,还说“他那边比较小的时候可以插进去,他那边比较大的时候就插不进去”等语;女童虽然没有喊叫抵抗,也觉得这样不好、不喜欢,但因为怕舅公骂她,所以不敢反映心情。

审理时,舅公矢口否认犯行,辩称自己和女童是睡在开放空间,不可能做那种事情,即使搬家后睡房间,房间门也不曾关上。此外,自己也曾配合警方到医院检查,经过医生诊断,结果也没有菜花情况。

法院调查,菜花是常见的性传染病,病原体维人类乳突病毒,感染途径主要藉由性行为接触,即便感染者本身没有任何症状,但仍有机会将病毒传染予他人,因此无法凭舅公未有菜花症状就完全排除性侵可能。

法院再查,女童从警询、侦讯到审理时的说法一致,以6、7岁小孩而言,应无可能凭空捏造。此外,除了家人指证历历外,心理谘商师也证称女童对于性行为会感到不舒服、恶心等情,因此认定确有性侵情事。

太过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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