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日前发生了一起2名蒙古女郎疑遭警长性侵案,涉嫌强奸和禁锢2名蒙古女郎的警长哈兹鲁(30岁),昨天被控贩卖2名36岁蒙古女郎。被告昨日被带上巴生法庭时,看到在场驻守的媒体后,重复说了几次“这是一场误会”(Salah faham),也表示不认罪。
今日在地庭再加控哈兹鲁9项强奸和非礼控状时否认有罪,并以2万7000令吉,及需1名担保人保外,案件定于6月2日过堂。
其中8项抵触刑事法典第376(2)(f)(强奸)条文,另1项则抵触刑事法典第354(非礼)条文。法官诺希拉在被告表示不认罪后,允许被告保外。
根据中国报报导,首控状指出,被告在今年4月11日凌晨12时30分,在灵市的一家酒店203号房,滥用其作为警察的权力,强奸首名受害者。至于第2至第6的控状则指,被告在同天同地点,分别于凌晨1时、凌晨1时30分、凌晨1时30分至4时、早上8时至10时,以及早上11时30分至下午1时,强奸同名受害者。
第7至第8控状,指被告于同天同地点,分别于早上7时和早上11时,滥用其作为警察的权力,强奸第二名36岁受害者。被告在这8项控状下,被抵触刑事法典第376(2)(f)(强奸)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20年及鞭笞。
至于根据第9控状,则被被告在今年4月10日,傍晚5时30分至6时15分,在灵市一个路障帐篷,非礼首名受害者,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354条文(非礼),一旦罪成可判坐牢最高10年或罚款或鞭笞,或其中两项刑法。
针对上述所有控状,被告皆表示不认罪。
被告抵达法庭时,全程并未上手铐,还不时向媒体挥手,非常淡定,甚至在庭外还笑称被媒体拍照的闪光灯闪到头晕。
这名被告看起来就是一副自己不会有事的样子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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