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蹭人车位还能那么嚣张,是什么操作?!
根据东方日报的报导,中国河南一名大妈“借用”邻居的车位已有 3 年之久,从未交租也不愿归还。只有邻居表达不满时,才给对方 1000 人民币(约 RM650)作为“感谢费”。
后来,邻居将车位卖给了他人,大妈竟怒气冲冲上门责怪该交易对她造成不便:“让我们车停在哪?”
本来买给儿子停车
报导称,河北一位张姓女子早年与丈夫购买房屋时,在住所地下停车场特意额外购置了一个车位,为了方便儿子停车用。然而,随着儿子搬离,这个车位便空置了下来。
由于当年购房时,用车的住户并不多,所以张女士不需额外花费太多钱就能买到这个车位。但是现在,驾车住户增多,后搬进来的住户也难找到停车位。张女的邻居孙大妈(化名)一家,只能将车停在外面。
邻居要借用,但一 Park 就 Park 3 年!
张女和孙大妈相识后,谈起了停车位的问题。孙大妈得知对方有一个闲置的车位,并询问是否能够借用来停车。张女以为对方只是暂时借用一下,出于邻里间的互相帮助,就同意了。但令她没想到的是,孙大妈竟将车位视为己有,一停就是整整 3 年。
邻居没还租金
起初,每次看到张女,孙大妈还总会说些感激的话。但随着时间推移,2 人的交往渐渐减少。张女注意到孙大妈这 3 年来都不曾支付租金也未归还车位,便与她商讨车位这个问题。孙大妈支付了 1000 人民币作为“感谢费”,却不曾提及租金。
把车位卖掉,还被邻居责备
因儿子筹备婚礼急需用钱,张女决定将车位卖给其他邻居。但她忘了通知还在占用车位的孙大妈。孙大妈发现车位被别人停了,并上门质问张女为何没跟她商议,就将车位卖掉,还反问道:“那我们的车要停在哪里?”
孙大妈表示,她已支付感谢费,并不是无偿使用车位,因此张女不该私下出售车位。她指出,如今造成她生活不便,要求张女退还费用。张女认为孙大妈支付的费用只是租用车位的钱,拒绝归还:“你停了 3 年只给了 1000 元,还好意思说?”
张女表示,车位是她的个人财产,有出售的权利。双方争持不下,决定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不管怎么说,这样霸占别人的车位是不对的!对于此事,你怎么看呢?欢迎你留言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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