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下议院以声浪方式,三读通过2023年废除强制死刑法案!
今(3日),首相署(法律事务及体制改革)副部长蓝卡巴星在国会下议院,为该法案辩论进行总结时,促请各界给予我国司法制度信心,相信法庭能针对判处一个人死刑或终身监禁一事做出公平裁决,给予受害者和他们的家属一个合理交代。
根据《东方网》与《中国报》报导,首相署(法律事务及体制改革)在国会下议院提呈2023年废除强制死刑法案,法案寻求修改并废除现有7项法令的强制死刑刑罚。
《2023年废除强制死刑法案》涉及7项法令的6大政策,包括:
- 刑事法典(574法令)
- 1960年军火法令(206法令)
- 1971年军火(增刑)法令(37法令)
- 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234法令)
- 1961年绑架法令(365法令)
- 2010年商业策略法令(708法令)
- 刑事程序法典
而在不致死的罪行上,即1971年军火(增刑)法令第3和3A条文,法庭只能判处监禁不少于30年、可延长至40年和鞭笞不少于12下。
无论如何,此措施不适用于刑事法典第121A条文,尽管此罪行不涉及死亡,死刑会被维持,法庭拥有判处死刑或监禁不少于30年、可延长至40年和鞭笞不少于12下的裁量权。
此外,在1960年军火法令第14条文和1971年军火(增刑)法令第7条文下,赋予法庭行使裁量权的死刑被废除,并以监禁不少于30年、可延长至40年和鞭笞不少于6下。
刑事法典第121条文下的死刑被保持,而监禁刑罚被更改为监禁不少于30年、可延长至40年。
2010年商业策略法令第9、10、11和12条文中的无期徒刑一词将被取代,即监禁不少于30年、可延长至40年。
至于刑事法典第364条文中的死刑刑罚被废除,但监禁不超过30年和鞭笞刑罚被保持;刑事法典第307(2)条文将被废除。
而1961年绑架法令第3条文下的死刑被废除,刑期改为监禁不少于30年、可延长至40年和鞭笞。
根据法案,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条文下,若没有被判处死刑,则从鞭笞至少15下改为至少12下;同一法令第2A和2B条文则被废除。
—文章均由Viralcham小编整理报导—
Like Viralcham Facebook!不出门也能知天下事~~(请点我)
更多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