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宗教有不同教义与戒律,伊斯兰除了规定女性穆斯林需戴头巾遮起头发、穿长袖衣等,原来男性穆斯林也要遮羞,从肚脐眼到膝盖处,一律不能对外展露!
宗教师:罪行等同喝酒!
根据星洲日报引述马来网媒《mStar》报导,宗教师阿兹哈依德鲁斯说,若是初犯则无罪,但若连犯3次,就是一位有罪孽(Fasik)的人,其罪行等同喝酒。
他表示,足球运动员就因为连续3次穿上短裤,因此被视为的罪孽者,不能成为订婚与结婚的证婚人、不能成为观新月的证人、不能成为伊刑法下的证人、也不能在经商里佘账。
“露3次才有罪”
“男性穆斯林第一次穿不符规格短裤,被视为无罪,但若穿了3次,就是一个邪恶的人,他不再适合当监护人了。”
吉兰丹7名男子被开警告信
这也说明7名穆斯林男子,在3月间因裤子只到大腿位置,因此被吉兰丹州宗教事务局发出警告信的原因。
不过,吉兰丹民族团结委员会主席兼哥打峇鲁市议员的林光生则指出,这是丹州伊斯兰宗教事务局一般的执法行动,而且只针对穆斯林,非穆斯林不必担心。
不可露出肚脐眼至膝盖
根据伊斯兰定义,男士不可以露出肚脐眼至膝盖位置,如果裤子的长度盖过膝盖就没问题。
报道也指出,如果男性穆斯林要穿出时尚感,则要注意裤子的长度,只要遮盖肚脐眼到膝盖位置,确保裤子长过膝盖处就没有问题。
祖基菲里:犯一次就是犯戒!
另一方面,前联邦直辖区宗教司拿督斯里祖基菲里也曾在宗教讲座上讲解同样的教义,证实伊斯兰确实禁止男穆斯林露出肚脐眼至膝盖的位置。
他说,只要犯一次就是犯戒,没有“露一次无罪,露三次才有罪”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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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资料&图片来源由Viralcham 小编整理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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