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版权意识很低?有人受罚了!
根据星洲日报报道,通过手机应用程式Telegram展示5个盗版电影片段,巫裔男子7日在芙蓉地庭面控时被判罪成,罚款1万令吉或以4个月监禁代替。
被告阿末拜鲁扎曼(46岁)是名无业汉,控状指他在去年被发现于Telegram分享了5个盗版电影片段,并在今年3月18日晚上10时,于住宅内遭执法人员逮捕。
被告是在1987版权法令(Copyright Act 1987)第41(1)(e)条文以及41(1)(i)条文下被控,法官戴安娜最终判处被告罪成,并罚款1万令吉,或以监禁4个月作为代替,惟被告最终缴还罚款。
这起案件由国内贸易及消费人事务部作出提控,而被告阿末并没有委任代表律师。
大马人,版权意识是时候抬头了!不然吃亏的是自己哦~
-以上资料&图片由Viralcham 小编整理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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