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什么事情,让法官在法庭上流泪?!
根据《Berita Harian》报导,一名住在麻坡(Muar)的14岁少女,于今年6月22日、26日及7月3日遭亲生父亲三度性侵,饱受身心灵创伤,且都发生在同一地点。
法官怒斥禽兽父亲!
首席检察官穆尼尔(Raya Danial Munir)表示,考虑到大众利益及受害者是被生父性侵2大因素,求处最重量刑。
法官阿布巴卡尔(Abu Bakar)在宣布量刑前怒斥被告:“你身为一名父亲,应该是在家里保护孩子的英雄。我很难过,为什么会发生这种事?”
法官流下眼泪
同时,法官阿布巴卡尔听见法庭通译员宣读被告犯行时,忍不住当庭流下眼泪。
尽管被告当庭认罪,仍被判每项罪名24年监禁与10下鞭刑,共计72年有期徒刑与30下鞭刑。
不过,由于被告认罪,法官裁定监禁可以同时服刑,也就是只需坐牢24年。另据当地《刑事程序法》第288条规定,鞭刑最多只能24下,因此被告实际上也将被鞭笞24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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