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得全马来西亚闹哄哄的小情侣‘车震’事件,虽然网民扬言要揪出拍摄者,认为TA有罪、需要负上责任;但职业律师认为,不只是拍摄者的行为牴触现有法律,且分享视频者其实也触犯了法律条规

拍摄者可罚款或监禁

根据中国报报道,职业律师蔡学捷接受询问时指出,最初涉及此事的拍摄者的确牴触刑事法典第509条文(侮辱他人),一旦罪成可被判处不超过RM50,000罚款或监禁一年以上或两者兼施

他说,拍摄者在没有获得当事人的同意下拍摄,已属于侵犯他人隐私

职业律师蔡学捷

他认为,若要让警方采取行动,不应将视频放在网络上,而应该报警,并将视频交给警方调查。

他提及,拍摄者在上传视频后也牴触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不当使用网络设备或网络服务散播假消息),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最高一年监禁或RM50,000罚款,或两者兼施。

分享视频者也有罪

询及分享视频者是否有触犯现有法律,蔡学捷认为,分享视频者也可在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下,被警方对付。

“如果媒体需要报导的话,就需要马赛克。若视频中有任何涉及与性行为有关的行为,也需要打上马赛克,否则就属于违法。”

示意图

同时,他透露,媒体在报导有关未成年者涉案的事件时,须注意不可透露他们的名字、地址、上学地点等,同时也不能拍照或刊登照片

另一方面,记者在询问至达城警区主任莫哈末苏海米警监有关最初拍摄者是否牴触法律,他简短回应指,警方仍在跟进此案,并将以多角度调查

经一事、长一智,别助长歪风、一不小心成为加害者哦!

-以上资料&图片由Viralcham 小编整理报导-

Like Viralcham Facebook!不出门也能知天下事~~(请点我)

▼猜你喜欢▼

【不是未满18❌】马来西亚「合法发生性关系」的年龄⚡ 网民误会了啦!

【越描越黑😆】到五金店「跑腿买东西」员工转头问老板:你长度多少❓

【滚水要这么贵⁉️】4杯「白开水」收费RM50⚡茶室解释:坐这么久不吃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