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13日),因5年前轰动全马的“8少年骑士被撞死”一案的被告沈可婷,被新山高庭推翻推事庭无罪释放判决,法官拿督阿布巴卡裁定被告沈可婷在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1(1)条文(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条文下罪名成立,被判监禁6年和罚款6000令吉,吊销驾照3年,即日起开始执行!

图片来源:中国报

沈可婷最新供词

根据《中国报》报道,阿布巴卡在宣读判词时指出,审讯期间,被告沈可婷在没有宣誓情况自辩时,指自己在事发路段没有看见有骑脚踏车的少年群,以及声称有其他交通工具撞上该少年群后逃逸,可是,这些说词在此前没有被提出来。

如今,高庭判决已下,沈可婷代表律师要求暂缓执行判决及要求保释,皆不被法庭批准,因此沈可婷即日还押监狱,直到获得法庭上诉批准。

承审沈可婷案件的高庭法官拿督阿布峇卡(Dato’ Abu Bakar bin Katar),在出任高庭法官之前,先后出任马六甲推事庭及地方法庭主管及高庭司法专员。

阿布峇卡于2013年7月8日受委为高庭司法专员(Pesuruhjaya Kehakiman)。

随后在2019年4月9日,阿布峇卡升任为新山刑事高庭法官。

案件背景:

这起车祸发生于2017年2月18日凌晨3时20分,一群少年在新山内环公路骑改装的脚车时遭撞及,其中8人毙命,沈可婷于同年3月28日在新山推事庭被控疏忽驾驶导致8人死亡。

她是在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1(1)条文(疏忽驾驶导致他人死亡)下被控。经过2年审讯,她在2019年10月28日判无罪释放,但控方于2019年11月10日向新山高庭提出上诉。

高庭法官于2021年2月18日批准重啟案件审讯,案件于2021年10月10日下判,推事基于控方没有提供充足及合理的证据,再次宣判沈可婷无罪释放,驾驶执照亦可取回。

控方之后针对推事判处被告沈可婷无罪的判决,再次入禀高庭提出上诉,案件今日下判,沈可婷罪名成立,不可保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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