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被骂Ah Gua鞭打女学生事情越演越烈。

【老师被骂Ah Gua打学生懒人包】13岁女学生身上有明显鞭痕,家长报警处理惹争议!(内有视频)

网友对老师鞭打学生的做法各有各说法,同时也有不少曾经被该老师教导的学生分享对该位老师的评价,力挺他是好老师!

【为人品行得到大力赞赏👍】众多『被教过的学生』纷纷为被骂Ah Gua的老师挺身而出! 拍胸脯保证: Cikgu人好、脾气也好!

有很多人一面倒谩骂那对母女,但大家有没有想过其实老师的做法会因为大马法律而受罚呢?

根据星洲网的报导,本身是执业律师的Jason Loo卢界燊在脸书帖文指,老师私刑鞭打是错误的,因为根据大马1957年教育法令,第5条文说明不可以体罚;而这名老师很明显是有情绪管理的问题,并且让情绪掌控自己去鞭打女学生。

▼原文大意如下

他提出两个法治的例子,包括“女生穿性感,男人就可以肆意非礼她?”及“捉到小偷,集体商家就可以滥用私刑打死小偷?”指这些例子本质上是跟老师因为被侮辱而滥用私刑鞭打孩子一样。

“所以毋庸置疑,在法治的角度,老师是错误的;至于女生,她应该被记大过或停课或罚写或罚服务令或开除,,第5条文亦清楚列明校长的权限。由校长或训导主任出书面去通知家长去处罚学生,这个才是法治的做法。”

这名律师在帖文指出,他看了很多留言后发现很多人对“法治”没什么概念,并带情绪和自己的经验去看待整件事情。

“网路公审老师和学生,对双方都是一种二度伤害, 可能大家放下情绪,理性地看待整件事情,可以有更大的启发。”

为此,很多人赞叹该名律师能跳出框框说出不一样的意见,也有网民恍然大悟原来大马的法律有阐明不可以体罚。更有部分网民认为老师的做法不过分,希望教育局能轻判。

之后这名律师再发帖让大家更明白如何全面的分析这件事情~

▼原文大意如下

▼网民留言

“做老师也是很难,为了教好在校园的学生也是很用心良苦的。别为了保护教育局认为这位老师大错就可以了。我支持这位老师。”

“就是提醒他三次后,再犯就必须打,这是让他知道,必须尊重家规,将来长大后,必须尊重律法;三岁后的孩子是不建议打,不过也有例外的时候,打孩子不能用情绪打,而是理智的打。”

“打的时候一定要让她知道自己错在哪里,而且要狠,痛了才会永远记得。”

另外,也由有网民质疑该家长上载视频的用意,认为该家长为了将女儿打造成网红而用心良苦。

“妈妈是最伟大的,用心良苦的要节省成本又要推女儿上网红,所以计划帮女儿拍视频又上载靓照片,捉拿女儿最美角度。妈妈100%下足油来捧红女儿。而女儿手拿报案纸有如拿了金马奖最佳女主角的满足笑容! 一切圆满自high(兴奋)!”

以上资料均源自网络及星洲网,由Viralcham小编整理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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